黄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及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2024年度工作满意度测评结果
(2024年12月17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通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相关要求,黄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于12月17日召开,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及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等27个单位2024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并由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社会各行业领域代表共71人对27个述职单位进行了工作满意度测评。现将最终测评结果公示如下:
黄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七日
编辑 | 潘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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