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陵轩辕庙(保护好黄帝陵陕西省黄帝陵保护条例草案提请审议)

西部网讯(记者 李卓然 杨晏宁) 9月26日,《陕西省黄帝陵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提请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陕西省黄帝陵文化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刘矿平受陕西省人民政府委托,作《条例(草案)》的说明。《条例(草案)》共5章35条,主要对适用范围、保护原则、政府及部门职责、保护对象、传承利用、法律责任等作出规定。

“黄帝陵是中华民族人文初祖轩辕黄帝的陵寝,位于延安市黄陵县城北桥山,是海内外中华儿女“溯源、寻根、凝心、铸魂”的精神家园和寻根祭祖的民族圣地。”刘矿平表示,保护好黄帝陵,是陕西的历史责任和光荣使命,是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现实需要。为了更好地保护、管理和传承利用黄帝陵文化资源,确保黄帝陵在中华民族历史文化中的至高性、连续性,进一步规范祭祀活动和黄帝文化传播,促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制定《陕西省黄帝陵保护条例》十分必要。

《条例(草案)》明确了黄帝陵的概念。根据国家规定和黄帝陵保护的实际情况,《条例(草案)》明确规定“黄帝陵是指经国务院核定公布的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古墓葬分类第1号,位于延安黄陵县的黄帝陵及轩辕庙等附属遗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陕西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黄帝陵保护工作实际情况,《条例(草案)》对有关政府、部门和机构职责作出具体规定。一是明确省、延安市、黄陵县人民政府以及黄帝陵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属地管理责任。二是规定了省、延安市、黄陵县文物行政部门、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对黄帝陵保护、管理和文化传承利用所承担的职责。三是对黄帝陵保护管理机构职责作出详细规定。

对黄帝陵保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条例(草案)》从保护规划、保护区划分、土地征收、保护对象、建设规定等方面作出规定。一是对黄帝陵保护规划的编制等作出具体规定。二是明确黄帝陵保护区分为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需设置保护标志和界碑。三是明确黄帝陵保护对象的具体内容。四是对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禁止行为等进行规定。

桥山古柏是目前发现的全世界人工栽植最早、面积最大、树龄最长、保护最完整的古柏群,其中轩辕庙内有两株五千年以上的古柏。据此,《条例(草案)》明确保护对象包括“黄帝手植柏、保生柏为代表的古柏群及桥山生态环境”。同时规定了养护管理责任单位保护古柏群的职责,特别针对两株五千年以上古柏作出“一树一策”规定。

《条例(草案)》还在促进文化传承利用方面作出了规定。一是对传承好黄帝陵历史文化、做好黄帝陵知识产权和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展祭祀活动的具体要求等进行规定。二是详细规定了政府、事业单位、团体、新闻媒体、学校对做好黄帝陵文物展示、研究应用、支持保障、文旅开发、产业融合、宣传教育等的具体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