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要点
11月22日8:30——9:30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刘群带队值班《行风热线》,主要介绍土地政策法规。听众关注的主要有城市规划、建房手续等问题。
今日反馈
166*****328 黄台岗程先生,自己承包的地打花生被卫星拍住了,镇上要清理 ,强制执行.
回复:经宛城区自然资源局核实,程先生因在耕地上堆放草垛,占压地类为基本农田,卫片执法图斑号ZTTDT4113022024103006250,作为第1030批次下发。黄台岗镇政府分别于2024年10月30日、11月11日下发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当事人一直拒不整改。目前黄台岗镇政府正在组织人员进行整改。
136*****769前些年提出的空心村,村庄合并的政策,如今还有效吗?何时开始实现此政策?谢谢!
回复:按照2019年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等联合发布的《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指导各县(市、区)综合考虑村庄区位条件、资源禀赋、村庄特征和发展需要等,科学确定村庄分类。将具有产业基础、发展潜力或规模大的村庄,确定为集聚提升类村庄;将城镇开发边界内及紧邻城镇开发边界的村庄,确定为城郊融合类村庄;将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国省级一村一品示范村等特色资源丰富的村庄,确定为特色保护类村庄;将位于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因重大项目建设需要搬迁的村庄,确定为搬迁撤并类村庄;将市县域内其他村庄,确定为整治改善类村庄。目前,各县(市、区)均已完成县域村庄分类布局规划,正在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
抖音直播间留言——
“悠悠”:蒲山路北头什么时候能打通?
回复:蒲山路为城市南北向主干道,规划红线宽度60米。随着白河大道贯通,白河大道到长江路的延伸工作很有必要。我局将与住建局进行研究论证,争取尽早纳入年度城建计划。
“qiang”:仲景路快速化改造什么时候实施?
回复:仲景大道南延工程北起孔明大道,南至沪陕高速翟庄站以南,工程全长约 9.1 公里。道路规划设计方案已经规委会审议并经审定。目前,仲景大道南延工程前期完成滨河大道和白河大道下穿部分,后续工程已列入城建计划。具体实施情况建议咨询南阳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幸运儿”:断头路麒麟路向东跨铁路打通车站路,是否有规划?
回复:根据南阳市新一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麒麟路往东穿越焦柳铁路,交车站路与八一路相连接。麒麟路穿越焦柳铁路的立交方式分为下穿和上跨两种形式,具体立交方案需经铁路部门审定。
“耀眼的大鸭梨”:北京路北头靳岗路特别不好走,有打通或者修路规划吗?
回复:根据南阳市新一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北京大道(信臣路-京宛大道)规划为城市主干路,红线宽60米。下一步我局将与住建局对该路段的建设进行研究论证,结合中心城区发展情况适时纳入城建计划。
“鲜果花生”:万邦市场到天冠大道有规划道路没?
回复:规划仲景大道南延工程北起孔明大道,南至沪陕高速翟庄站以南,是连接万邦市场的南北向主要道路。伏牛路(天冠大道)也是南部片区南北向主要道路,两条主干道东西向通过已建成的清河大道和涧河大道相连。
“佛系”:旱地可以建小养殖场吗?设施农用地备案需要什么手续?
回复:设施农业用地手续办理流程:1.项目用地选址。乡镇政府在县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指导下,协助经营者进行项目选址,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2.编制项目建设方案。经营者根据生产需要编制项目建设方案。
3.项目建设方案审核。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后出具审核意见。县级自然资源和农业农村部门对生产设施、直接关联设施用地规模进行监督指导。
4.签订土地流转协议。经营者与土地承包户签订土地流转协议,明确流转年限、流转费用等。使用期限不得超过承包农户的剩余期限。
5.签订用地协议。乡镇政府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经营者就土地使用年限、土地用途、土地复垦要求及时限、土地交还和违约责任等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和经营者签订用地协议(对于使用国有土地的,没有明确使用权人的与当地自然资源部门签订,有使用权人的与使用权人签订。)
6.签订土地复垦协议。乡镇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与经营者签订土地复垦协议,约定各方权利和义务,明确土地复垦方式、复垦期限、复垦费用等。
7.设施农业用地备案资料——1.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同意的项目建设方案;2.土地流转协议;3.使用土地协议;4.土地复垦协议;5.缴纳土地复垦保证金单据;6.勘测定界报告;7.占用林地的,需林业部门出具同意占用的说明;8.公司营业执照和法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明;9.发改委立项(小项目需乡镇出具情况说明)10.现场踏查表;11.备案证明表;12.有违法的提供处理意见及缴款凭证。
8.占用耕地的需要落实“进出平衡”。
备案材料——
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包含以下材料:
1、设施农业用地备案证明。2、设施农业用地建设方案。3、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设施农业用地建设方案审核意见。4、设施农业项目用地协议(含补充协议)。5、设施农业用地土地复垦协议(含补充协议)。6、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含补充协议)。7、外业踏勘意见。8、勘测定界资料。9、其他补充材料。
今日关注
一、土地方面问题历来是广大听众最关心的问题,近来有一些听众反映因为不了解相关法规政策,自行占地建房、建厂最后因为没有合法合规手续被拆除,造成了损失。今天集中给大家解答关于土地方面的问题。
答: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土为本”,土地的重要性,不用多说,大家也都知道。像我们国家有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面积,但耕地只有143万平方公里,人均耕地面积只有1.3亩。所以我们国家特别重视耕地保护和土地的深耕细作,可以说中国是全球土地生产率最高的国家,耕地虽然只有美国的70%,但是却养活了五倍于美国的人口。
二、我国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面积,耕地只有143万平方公里,那么土地是如何分类的?
答:土地有多种分类方法,可根据土地所有权、土地用途进行分类。
(一)土地根据所有权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大家关心的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二)根据土地用途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等;
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比如:我们南阳市土地总面积为2.66万平方公里,大约3977万亩。其中:农用地规模为3487万亩,占总面积的87.7%;建设用地规模为348万亩,占8.7%;未利用地规模为141万亩,占3.56%。
三、根据土地用途分类,耕地属于农用地的一种,那么平时我们应该掌握哪些政策来避免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发生呢?
答:近两年,耕地保护的新政策出台的比较多,这既涉及到县、乡(镇)党委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又涉及到企业和老百姓的建房、建厂等等,结合实际工作,我认为要重点把握三个方面的用地政策:
一是对职能部门来说,要全面把握国家印发的《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
二是对广大农村老百姓来说,要重点了解农村宅基地与村民建房审批管理以及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相关政策要求。
三是对单位、企业来说,要了解临时用地审批与监管的相关政策,临时用地上是不能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建设周期较长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使用的临时用地,期限不超过四年;同时临时用地到期要交还,还要按要求完成土地复垦。
四、农村宅基地是由哪个部门管理的?
答:农村宅基地与村民建房审批管理事关亿万农民居住权益,涉及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乡镇等部门。
《土地管理法》第62条明确: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规定: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是党和国家赋予农业农村部门的重要职责,具体承担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等工作。
五、农村建房要知晓哪些规定,以避免违规?
答:建房是每个人的人生大事,对于农民而言,在农村盖房很重要,但村民在盖房之前,也有一些规定是大家要了解的。农业农村部门阐释这些规定比较权威,下面就我平时掌握的一些内容与听众朋友们进行交流,建议大家了解一下有好处,也可以避免违规。
一是不要在耕地上盖房。耕地是我国最宝贵的资源,我们国家实施了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相信大家都知道。按照有关规定,现在是不能在耕地上建房的,尤其是乱占耕地建房的行为,我们国家会发现一处拆除一处,这一点规定,大家要谨记在心,如果涉及农用地盖房的,一定要提前申请,这样可以让自建房具有合法性。
二是不要违反一户一宅。农村宅基地是每个村民都可以使用的,只要是村集体成员就可以申请一块宅基地盖房,但因为过去农村没有严格的管制,许多村庄都出现了一户多宅的现象。为了规范宅基地使用和管理,我们国家全面落实了“一户一宅”,也就是说从现在开始,农村村民一户只能申请一块宅基地盖房。
三是不要超占面积盖房。农村建房的使用面积也是有严格要求的,自己申请的面积也要按照各地的标准进行审批,比如说我们《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就规定:平原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67平方米;山区、丘陵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200平方米。如果超出会让房屋失去法律的保护,这一点大家也要放在心上,村里和乡镇批多少,大家就建多少,切勿超占面积盖房,不然吃亏的是自己。
四是不要未批先建。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未批先建也是不允许的,现在的时代不同了,以前也许大家在没有批准的情况下可以建设新房,然后等房子建好了再去补办手续,但如今,这种现象已经被遏制,个人建房必须按照土地管理法和个人建房管理条例进行。
六、如果需要在农村宅基地上建房,又有哪些申请审批的程序?
答: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进行了明确和规范。具体的申请审查程序为: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提出宅基地和建房书面申请、村民小组讨论公示、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审查、乡镇受理审核、乡镇政府进行审批。
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又有哪些政策规定?
答:设施农业用地主要把握好“五不准”:一是不准占用基本农田。二是未经批准不准占用一般耕地。三是不准将耕地“非粮化”。四是不准“挂羊头卖狗肉”,养殖场用地不得建设屠宰和肉类加工场所用地等设施,种植设施用地不能建设成农业休闲观光、旅游、餐饮等设施,更不能建所谓的“大棚房”,否则面临被拆除的可能。五是未经上图入库不准使用,也就是说出,如果未上图入库,被卫片发现将会被认定为违法使用。
八:如何了解自己拟使用的地块是哪种土地?
答:各类土地的规划情况、每个地块是哪种地类不能仅凭自己的视觉和经验判断。没有种植的地块也可能是耕地甚至是永久基本农田。要想了解自己打算使用的地块是哪种土地?听众朋友们可以通过两种途径进行查询。
一是上网通过自然资源部永久基本农田查询平台进行查询。
二是通过微信搜索“耕云南阳”App小程序进行查询。
通过上述多种渠道,可便捷、快速地查询到打算使用的土地的地类、空间位置等信息,欢迎大家积极推广使用!
明日预告
《行风热线》预告:
11月23日8:30-9:30《行风热线》节目中邀请到南阳市总工会优秀公益律师、河南大为律师事务所律师仝小娇,重点围绕劳动争议常见法律问题进行讲解。
11月24日8:30-9:30《行风热线》节目中为大家邀请到南阳市总工会优秀律师、南阳吾衡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林洁,重点围绕劳动争议如何合法维权等内容进行讲解。
收听收看、参与方式
播出时间:每天上午8:30-9:30;广播收听:fm104.2南阳新闻综合广播频率;电视收看:南阳广播电视台南阳新闻综合频道;网络收听:云上南阳APP、蜻蜓FM、喜马拉雅FM搜索“南阳新闻广播”;网络收看:云上南阳APP、听见广播APP、、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南阳新闻广播”;抖音搜索“南阳行风热线”。热线电话:0377-63011042、63021042、6303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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