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国际旅行社(旅游投诉上升 质监所强化市场监管)

日前,天津市旅游质监所发布了今年二季度旅游投诉及市场检查情况。共接到书面投诉32件,正式立案31件,同比上升100%;为游客理赔33328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3880元;天龙旅行社、众之旅等违规被处罚。

二季度旅游投诉同比增一倍

2016年第二季度,天津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共接到书面旅游投诉32件,正式立案31件,不予受理1件,已结案13件,比去年同期16件增加16件,同比上升100%。其中台湾7件;泰国、日本各5件;欧洲4件;美国、韩国、国内各2件,印尼、越南、尼泊尔、奥新(澳大利亚、新西兰)、新马(新加坡、马来西亚)各1件。

其中,正式立案受理的31件旅游投诉涉及21家旅行社。其中投诉量2件以上的包括:天津嘉信商旅国际旅行社4件、天津中贸国际旅行社南开分公司3件、天津市大亚国际旅行社2件、天津中贸国际旅行社2件、天津中信国际旅行社2件、天津凯撒国际旅行社2件、北京途牛国际旅行社天津分公司2件。

质监所为游客理赔33328元

二季度共为游客理赔33328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3880元,全部为企业现金理赔,未动用旅行社质量保证金。

二季度,共收到8890便民服务专线任务单339件,所有任务单均按时限办结,其中四月份112件、五月份106件、六月份121件。随着旅游旺季的到来,近期接单量激增。二季度,共接听咨询电话520多次,日均接听量约8个/天;接待来访群众300余人次,其中接待大量游客来访4次。

开展市场执法检查25批次

二季度,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共开展旅游市场执法检查25批次,出动检查人员60人次,检查旅游社30家(含分社、门市部);随团暗访1次;约谈投诉较多的旅行社1家;媒体发布旅游提示、警示79篇(次)。

二季度,各区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检查旅行社、门市部情况如下表:

天龙、众之旅等违规被处罚

本季度被处罚的旅游企业包括:

(一)天龙旅行社超范围经营案件已由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终结,判决天龙旅行社败诉,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及加处罚款共计十万元。

(二)完成了对“众之旅”违规经营旅游业务案件的行政处罚,对责任人员处一万元罚款。

(三)先后联合局质管处、东丽区旅游局、东丽区市场监管部门,对东丽区招远路旅行社及门市部进行了现场检查;联合津南区旅游局、津南区市场监管局和津南区葛沽镇政府,对津南区葛沽镇旅游市场进行了联合执法检查。共检查旅行社及门市部5家,对检查发现的“港湾经典”旅行社无照经营的情况,津南区市场监管局现场进行了调查取证,并将进一步核查处理;联合静海区旅游部门对静海旅游市场进行了现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