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电动自行车所有人:
《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GB42295-2022)等4项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及修改单于11月1日实施。为有效应对业务高峰,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需求。自10月19日至10月31日,交警支队车管所实行电动自行车登记业务工作日延时、周末加班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延时、周末加班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中午延长服务时间至12:30,下午延长服务时间至18:30。
周六、周日正常办理。
二、办理地点
1、交警支队车管所电动自行车服务站(交警支队院内)
2、宝瑞杰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站(兰新东路638号百时快捷酒店前厅)
3、酒钢厂区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点(酒钢厂区派出所院内)
三、办理资料
1、身份证明(个人为身份证原件、企业为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如需委托办理的还应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以及书面委托)。
2、电动自行车购车发票。
3、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
为避免扎堆办理,请广大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就近选择登记服务点办理挂牌业务。
特此通告。
嘉峪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4年10月18日
▌供 稿:车管所
▌编 辑:顾文婷
▌编 审:李晓勤
▌审 核:周卫军
▍编辑整理:李荣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