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娇群(川娇农牧公开转让说明书)

四川川娇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推荐主办券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 四川川娇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1-1-2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开转让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四川川娇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1-1-3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份限制流通及资源锁定承诺 本公司目前总股本 8,704.00 万股。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 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 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做出其他限制性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上述股份锁定要求。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2.8规定:“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分三批解除转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制的数量均为其挂牌前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解除转让限制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日、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雪梅、李学杰、李疏仲同时遵守上述股份锁定要求。 二、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风险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所处行业及自身特点所决定,特提示投资者应对公司以下重大事项或可能出现的风险予以充分关注: (一)经营风险 1、疫情风险 大规模的生猪疫情是行业面临的主要风险。猪传染病的大规模爆发,与当地的气候特征和生猪饲养环境相关,多发于气候炎热潮湿的夏季和饲养环境及防疫条件较差的散养户和小型养猪场。公司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南方地区由于气候湿润,气温较高,是生猪疫情频发的地区。虽然公司在疫病防控方面采取了有效的措施,但全国性或区域性的大规模疫情,仍然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生猪疫情的爆发一方面会导致短期内公司疫病防治工作的压力增加,大量购买兽 四川川娇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1-1-4 药和疫苗导致防疫成本显著提高,另一方面容易引起消费者对猪肉及猪肉制品的心理恐慌,导致产品需求减少、价格下跌。 公司目前拥有的 7个生猪养殖基地分布在四川省大邑县、邛崃市、简阳市以及云南省永平县等多个地区,因此区域性的生猪疫情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同时,公司已制定了疫情应急方案,一旦养猪场发生疫病或疑似发生疫病时,公司将启动应急方案,派出兽医团队及时进行诊断,并尽快向当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疫情,及时对猪群实施清群扑杀和净化措施;同时公司将会对发生疫情的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