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半日新增10例阳性
轨迹涉及多个酒店宾馆
11月2日0时至12时,青岛市新增10例本土阳性,活动轨迹涉及多个酒店、宾馆。
2022年11月2日0时至12时,青岛市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7例,其中市南区报告2例,接外地阳性人员信息后,在集中隔离点检出;市北区报告5例,均系市南疫情关联病例,均在集中隔离点检出。新增本土确诊病例3例(轻型),均系市北区报告,均系市南疫情关联病例,均在集中隔离点检出。市南区涉疫人员活动轨迹如下:10月29日
9:00,市南区大尧三路9号南山绣羊绒店;
10:58 ,市南区镇江路46号甲镇二友客便利店;
16:09-17:43,市南区安徽路2号山东健康丽呈睿轩酒店;
10月30日
8:00-9:00,市南区中山路壹号;
17:00-10月31日9:00,市南区太平路29号泛海名人酒店;
10月31日
6:00-8:00,市南区华能宾馆;
6:30-15:00,市南区中山路壹号;
14:00-18:00,市北区宁夏路78号3002会馆;
14:00后,市南区大尧三路9号南山绣羊绒店;
15:00-16:00,市南区太平路23号宝客来超市购物;
18:00后,市北区宁夏路78号3002会馆;
11月1日
8:50,市南区老舍公园核酸采样点;
8:00-10:00,11:00-18:00,市北区东方贸易大厦;
9:00-16:00,市南区太平路29号泛海名人酒店;
11:00-12:00,市南区太平路29号泛海名人酒店。
市北区涉疫人员活动轨迹如下:
10月29日
9:00-12:00,市北区万科中心全时健身;
10月30日
13:00-15:00,市北区万科中心全时健身;
10月31日
14:00,市北区宁夏路78号3002会馆;
11月1日
14:00-16:00,市北区热河路57号魅力海岸大酒店;
16:00-17:00,市北区重庆南路120号房产交易中心;
17:00,市北区南口路15号大关岛海鲜店。
除高风险区外
青岛两城区其他区域划为低风险区
据青岛市卫健委消息,2日14时起,青岛市南区、市北区除高风险外其他区域划为低风险区。
关于新增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11月2日14时起,将市南区八大湖街道奉化路6号旭日花园,市北区宁夏路街道宁夏路78号3002会馆、兴隆路街道海岸路6号海岸馨园17号楼、四方街道居仁路3号、开平路街道阜阳路9号5号楼、登州路街道登州路58号、浮山新区街道二小区A2号楼划为高风险区。
将市南区、市北区除以上高风险区以外的其他区域划为低风险区。
特此通告。
青岛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日
青岛:今起非不要不离青
昨晚,青岛发布最新通告:提倡非必要不出市。关于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有效做好我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更好保障广大市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提倡近期非必要不离青。尽量避免或减少跨市出行,非必要不出市;确需离青的,应密切关注目的地和途经地疫情情况,不前往中高风险区及所在县(市、区),出行途中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二、严格限制举办各类聚集性活动。坚持“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能不办的就不办,能延期举办的就延期举办,能线上举办的就线上举办。从即日起,全市暂缓举办100人以上的会议、会展、论坛、培训、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展销会、各类民俗活动、群众性公益活动、商业促销等线下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线下聚集性活动,须严格遵循“谁举办、谁负责”和“一会一案”原则,由区(市)指挥部严格履行报批程序,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三、减少人员聚集。“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取消或延期举行乔迁、开业、店庆、满月、寿诞等喜庆活动,办理丧事要简化治丧仪式,控制治丧规模。
四、所有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经营性服务场所、人员出入较多的场所,以及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地铁、班线客车等公共交通工具,须严格落实“场所码”扫码查验,做到经营必贴、凡进必扫、逢进必验、不漏一人。广大市民要主动配合扫码查验,对不履行查验责任的单位和拒不配合查验工作的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五、省外入青返青人员(含经省内其他城市中转来青人员)、省内7天内发生本土疫情的地市入青返青人员,须提前3天主动向目的地社区(村)、单位、入住的宾馆酒店等进行报备,对故意隐瞒、谎报或不及时报备个人行程和健康状况,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入青返青人员(含7日内经省内其他城市中转来青人员),须落实“落地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第1天、第2天、第3天和第5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抵青后3天内(提倡7天内)不参加聚餐聚会,不去人群密集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在青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要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做好个人防护,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抵青人员7日内密切关注来源地和途经地疫情变化,如发生疫情,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单位、入住的宾馆酒店报告。
七、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尚未公布中高风险区但发生聚集性疫情或存在社区传播风险的区域人员,抵达后参照中风险区人员管控。国家、省市对疫情重点地区有其他管控措施要求的,按要求执行。
本通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青岛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2022年11月2日来源:青岛发布、青岛日报、青岛卫健委编辑 姚容杭州日报 诚意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