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野县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本院执行的(2023)冀0637民初102号民事判决书,因被执行人杨浩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杨浩,男, 1991年10月13日出生,汉族,住博野县东墟镇东墟村。
执行案号:(2024)冀0637执40号 执行标的:1.1495万元
悬赏期限:一年(自2024年12月11日起至2025年12月10日止)
悬赏标准:举报人提供本院未掌握的财产线索经过本院查证属实并实际到位的,申请人承诺支付举报人1000元予以奖励。奖励由申请执行人支付,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312-8321372;17731206083(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
博野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一日
供稿 | 执行局
编辑 | 政治部
原标题:《博野法院发布最新悬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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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保定博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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