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屯(共筑屏障未爱护航北屯垦区市人民检察院召开重点场所违规接待未成年人治理座谈会)

背景概述

近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北屯垦区(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辖区内部分重点场所,如酒吧、网吧、宾馆等,存在违规接待未成年人的问题,这一问题已成为诱发未成年人犯罪或使其遭受侵害的重要社会因素,亟需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问题聚焦

办案中发现,部分宾馆、旅馆未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等规定,未严格执行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要求。

部分网吧未严格落实《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规定,未核查未成年人身份,允许其进入并长时间上网。

部分酒吧未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规定,未尽身份审核义务,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并消费酒水。

联席座谈

9月20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北屯垦区(市)人民检察院、第十师北屯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辖区派出所就重点场所违规接待未成年人问题召开座谈会。会上,与会人员主要围绕如何治理重点场所违规接待或者招用未成年人、不履行询问、强制报告义务等问题进行分析和讨论。同时,在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切实加强未成年人安全防护方面结合工作职能,充分发表各自意见。经过充分讨论,与会人员就如何治理重点场所违规接待或者招用未成年人,如何改善未成年人成长环境达成共识。

制发检察建议

会后,针对重点场所违规接待未成年人问题,我院向北屯垦区公安局制发《检察建议书》1份。第十师北屯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负责人表示将严格落实治安管理责任,继续加大对宾馆、网吧、酒吧等重点场所接待未成年人乱象的整治力度,从根源上杜绝未成年人进入以上场所产生的问题,有效保护未成年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结 语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净化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编织“防护网”,关乎民生和未来。下一步,北屯垦区(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积极参与涉未成年人重点领域的社会综合治理,联合公安机关等单位,加大对重点场所经营者的法治教育和监督力度,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守护好未成年人“安全门”,筑牢未成年人“法治屏障”。(通讯员:刑事检察部 陈清月)

供稿:北屯垦区(市)人民检察院